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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代理业务内容及收费标准


代理项目及收费标准:
   (一)代办本市户籍人员的人事档案、人事关系的管理及相关业务:
      1、 代办存档:20元/月;
      2、 单位社会保险代理集体立户:500元/户/次;
      3、 单位存档代理集体立户: 200元/户/次;
       4、 住房公积金集体立户:200元/户/次;

   (二)代办社会保险:10元/险/人/月。
      1、代办养老保险:
       (1)代签养老保险协议书;
       (2)代办养老保险登记证;
       (3)依据代办单位提供的参统人员花名册,办理参统人员的保险手续;
       (4)代办养老保险费的核定;
       (5)代办养老保险月报的填报;
       (6)代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;
       (7)代办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;
       (8)代办其他与养老保险相关的业务。
      2、失业保险:
       (1)代办失业保险登记证;
       (2)代办失业人员缴纳证;
       (3)依据委托单位提供的参加失业人员花名册,办理参加失业保险手续;
       (4)代办失业保险费的核定;
       (5)代办失业保险月报的填报;
       (6)代办失业保险人员转移手续;
       (7)代办其他与失业保险相关的业务。
      3、医疗保险:
       (1)代委托单位签定医疗保险协议书;
       (2)依据委托单位提供的参加医疗保险人员花名册,办理参加医疗保险手续;
       (3)代办医疗保险费的核定;
       (4)代办医疗保险月报的填报;
       (5)代办职工医疗费的报销手续;
       (6)代办其他与大病医疗保险相关的业务。
      4、工伤保险:
       (1)代委托单位签订北京市企业缴纳工伤保险协议书;
       (2)代委托单位核定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;
       (3)代办委托单位填写参加工伤保险的登记表;
       (4)代做收缴支付工伤月报表;
       (5)代办工伤发生后的认定等工作(材料由单位提供);
       (6)代办其他与工伤保险相关的业务。
      5、生育保险:
       (1)代委托单位签订北京市企业缴纳生育保险协议书;
       (2)代委托单位核定生育保险行业差别费率;
       (3)代办委托单位填写参加生育保险的登记表;
       (4)代做收缴支付生育月报表;
       (5)代办生育发生后的费用报销;
       (6)代办其他与生育保险相关的业务。

   (三)代办住房公积金:10元/人/月。
      1、 依据委托单位提供的人员花名册,代办住房公积金登记申报手续;
      2、 代办住房公积金补交清册填报;
      3、 代办住房公积金汇交清册填报;
      4、 代办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转移手续;
      5、 代办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封存手续;
      6、 代办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支取手续;
      7、 代办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贷款手续;
      8、 协助委托单位办理合并、分立、撤消、解散及破产后涉及住房公积金的业务;
      9、 代办其他与住房公积金相关的业务。

  注:1、以上所代理事项的收费标准不包括管理部门应收取的费用,并且所需代理事项均需        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。
     2、以上收费标准可视各单位具体情况当面商议。
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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